根据学校实际需要,为进一步规范班车管理,提升班车运行服务质量,切实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正常开展,特制订本办法。
一、班车运行按照“部门申报、统一管理、经费包干、高效节约”的原则,归口后勤管理处具体组织调度。
二、全校班车服务集中通过招标采购的方式,以合同约定的形式委托社会优质企业完成。
三、班车服务包括计划内用车和计划外临时用车。
(一)计划内用车包括通勤、实验实习、迎新生等年度计划内可预见的项目。每年12月,各学院、处(室)等需要用车的部门填写《太原科技大学班车服务计划申报(审批)单》,将下一年度详细的用车计划报送到后勤管理处汇总,集中组织采购。
(二)计划外的临时用车服务严格执行提前申报流程。
年度计划内未作出明确安排的计划外临时用车项目,应提前5天办理用车审批。用车部门填写《太原科技大学班车服务计划申报(审批)单》,加盖公章,经计划财务处核实经费并划转至班车经费项目后,报送后勤管理处协调安排班车。
四、后勤管理处设专职班车调度岗位,具体负责统计全校班车服务、组织招标采购、协调安排派车任务、核对班车服务量、办理服务费用结算等工作。
五、计划财务处根据用车服务经费预算,封闭专项资金保障学校班车服务。
六、用车前,用车部门应提供准确的时间、线路站点、人数、趟次等用车信息;用车时,用车部门负责指定专门联络人协调乘车人员安全、文明、准点乘车,并在《太原科技大学派车服务循环单》上签字确认用车服务。
七、班车专指50座及50座以上大型巴士。根据用车部门实际需求,中巴和商务车参照本办法执行。
八、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。
附件:太原科技大学班车服务计划申报(审批)单
太原科技大学派车服务循环单
二○一六年五月一日